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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情感纠纷

因为感情纠纷就把女方家7人杀死,致伤11人,然后驾车逃逸,这性质太恶劣,不仅把自

因为感情纠纷就把女方家7人杀死,致伤11人,然后驾车逃逸,这性质太恶劣,不仅把自

因为感情纠纷就把女方家7人杀死,致伤11人,然后驾车逃逸,这性质太恶劣,不仅把自己害了,还把别人一家都害了。无论女方做法多过分,这行为让人大铁眼镜。
北京,一男子着急离婚,他答应妻子,将7套房子全给了女儿,办完手续,男子立刻和别人

北京,一男子着急离婚,他答应妻子,将7套房子全给了女儿,办完手续,男子立刻和别人

北京,一男子着急离婚,他答应妻子,将7套房子全给了女儿,办完手续,男子立刻和别人结婚,又生了孩子,为养孩子了,他做了保安,工资2000,他后悔了,想要回房子,连续和女儿打了7年官司,房子没要回来,他又告到法院,要女儿每月给他5000元赡养费,前妻大怒:他老婆孩子的开销,凭啥要我女儿承担?结果亮了!2025年7月24日,据零度时评报道,一男子为了离婚,将7套房子给了女儿,他再婚生子,又后悔了。男子和妻子共同打拼,经过积累,他们拥有了7套房子,从此后他们衣食无忧,过着悠哉悠哉的幸福日子。谁知这时,男子嫌妻子老了,岁月的痕迹,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。尽管妻子已经给他生了女儿,可在男子心里,依旧对妻子不太满意。他满心向往着外面的世界,幻想着要摆脱婚姻,这样一来,他就可以重新开始。他趁着妻子心情不错,突然就向妻子提出离婚,妻子微微愣了一下,看他态度认真,立刻提出了条件:离婚可以,7套房子必须留给女儿。男子看妻子如此爽快,他趁热打铁,一口答应,很快就给女儿办了过户手续。手续办完,俩人说好,虽然房子归女儿所有,但是他们二人,依旧可以正常使用。妻子兑现承诺,和他办了离婚手续,双方和平分手,从此一别两欢,互相之间再不纠缠。男子从婚姻里出来,长长的舒了口气,从此后海阔天空,他要大干一番,从新开始。他自以为,自己很有本事,即使房产全部给了女儿,以他的实力,很快就会东山再起。他又暗自盘算,虽然房子给了女儿,他依然使用着三套房子,即便他干不成功,还有租金支撑他的底气。可是,他又耐不住寂寞,很快就和别人结婚,他不管不顾,又生了一个孩子。男子本自以为,挣钱容易,可他忘记,他不再年轻,也没了年轻时的精力。他更没有想到,亏妻者百财不入,自打离婚,他就啥也干不成了。再加上他年纪大了,身体不好,三天两头要去医院,他干啥啥不成,想去打工,都没人要他。无奈之下,他做了一名保安,每月工资只有2000,仅仅只够他个人使用。可他二婚的孩子还小,妻子要看孩子,不能出去挣钱。男子的日子一落千丈,双目无神,彻底没了往日的光鲜。他开始后悔,不该把房子都给了女儿,如今他的生活没了着落,也没有资产,日子难过。他也打好了算盘,既然又生了孩子,房子不能全给女儿,如果能要回来,也能留给现在的孩子。于是他一纸诉状,将女儿告到法院,希望能要回来房子,但都失败。为了他的房子,现任妻子又气又恨,你把值钱的东西全都给你女儿,我的孩子今后咋办?男子从此和女儿没完,7年时间和女儿打了无数场官司。可他和前妻离婚时签有协议,协议上已经注明,房子是他自愿赠与,且已办理了过户手续。男子经过无数努力,依然没能要回房子,他已经绝望,可转念一想,又想出来个主意。他告到法院,说自己年纪大了,身体不好,只能去做保安,每月工资只有2000元。他的孩子还小,需要他的抚养,他的生活捉襟见肘,他要女儿每月支付给他赡养费5000元。前妻看他这副嘴脸,立刻告诉法官,房子虽然给了女儿,但是当初约定,他们还可以正常使用。如今,前夫手里有三套房子出租,租金足够支持他的生活。前妻又说,既然养不了老婆孩子,为啥还要再婚生子,他老婆孩子花销,凭啥要我女儿承担?法官对此做了调解,可无论如何,双方都不同意,因为无法和解,此案还在继续审理。那么,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?《民法典》第658条规定: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《民法典》第663条规定: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情形的,赠与人可撤销赠与。男子与女儿签订的赠与协议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,财产权利完全转移,且无证据显示存在法定撤销情形。因此,赠与合同合法有效,男子无权要求撤销或返还房产。《民法典》第1067条规定,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但赡养义务以子女基本生活保障为限,且父母需证明自身无其他生活来源。男子虽声称月收入2000元,但前妻指出,男子手里依旧控制三套房产租金,实际具备经济来源。男子再婚生子,属于他个人的自主选择,由此产生的抚养费用不属于女儿赡养义务范围。《民法典》第7条规定: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遵循诚信原则;《民法典》第509条规定:合同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义务,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权益。男子在离婚时自愿将房产留给女儿并签署协议,并完成了赠与,现在反悔索要财产或赡养费,违背诚信原则。男子再婚后经济困难,是他个人导致,不得以此突破离婚协议约定,否则将损害女儿及前妻的合理信赖利益。目前,案件还在审理。对此,你怎么看?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。关注@王哥说法看百家故事,学法律知识。
她真的绝了!当年就偷偷的生了孩子,逼迫男友认娃,获得天价赡养费,如果男友不是家里

她真的绝了!当年就偷偷的生了孩子,逼迫男友认娃,获得天价赡养费,如果男友不是家里

她真的绝了!当年就偷偷的生了孩子,逼迫男友认娃,获得天价赡养费,如果男友不是家里有矿,她能去默默生娃?真的搞不懂,这种女星怎么还能一直在娱乐圈混,而且混的还算不错?她的粉丝三观在哪里?如今更是上演白眼狼戏码,把汪苏泷气的厉害的厉害的,人家给台阶自己还不下,还反咬一口。绝了绝了![捂脸哭][捂脸哭]
2020年,33岁的男子丢下怀孕5个月的妻子,再也没有回来,妻子不听劝,执意生下

2020年,33岁的男子丢下怀孕5个月的妻子,再也没有回来,妻子不听劝,执意生下

2020年,33岁的男子丢下怀孕5个月的妻子,再也没有回来,妻子不听劝,执意生下孩子,如今孩子五岁了,妻子却告诉孩子:你的爸爸是英雄!(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“关注”,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,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,感谢您的支持!)在巍峨的喀喇昆仑山,雪终年不息,仿佛是这片土地亘古不变的沉默。然而,2020年6月15日的那个黄昏,宁静被骤然撕开,一场冲突让一个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雪山之巅。他叫陈红军,一个既有钢铁意志,也满怀柔情的卫国戍边英雄,他曾兴高采烈地规划着与妻儿的未来,憧憬着退伍后的安稳,谁知,命运的走向竟如此猝不及防。1987年,陈红军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民家庭,父母给他取名“红军”,不只是一个名字,更是一种期盼,希望他能像先辈那样,成为国家的栋梁。这颗种子,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迅速发芽,他那位每次探亲都身着笔挺军装的三叔,每次三叔来,他都喜欢将三叔的军帽戴在自己头上。父亲看在眼里,特意给他买了一顶儿童“大檐帽”,这份礼物,几乎圈定了一个少年最确切的未来。2009年,陈红军从西北师范大学毕业,本有着光明的前途,可当兰州军区的征兵消息传来时,他心里那团火又烧了起来,他几乎没有犹豫,放弃了特警的工作,转身投笔从戎。直到被部队正式录取,他才打电话告诉家人,电话那头,是全家人的骄傲和喜悦。入伍后,他被分到了中印边境的喀喇昆仑山,这里海拔超过5500米,是名副其实的“生命禁区”。可艰苦的环境非但没吓倒他,反而激起了他的斗志,大学学心理学的他,硬是凭着一股钻研劲,成了装甲专业的行家。在战友们眼中,陈红军是个“拼命三郎”,一有任务就把行军床搬进办公室,每次巡逻都冲在最前面探路。从战士到连长,再到全团最年轻的营长,他的每一步都踩得扎扎实实。2014年的一次探亲,他邂逅了一生挚爱,肖嵌文,军人身上那种沉稳的安全感,对一个女孩来说,是极大的吸引力。假期结束,两人相隔千里,靠书信和电话维持着感情,陈红军的细心,总能轻易打动肖嵌文。有一次她生病,他竟托朋友送去一大包药,还细细嘱咐用法用量,三观与性格的契合,让他们认定了彼此。2016年,两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,但因为陈红军还需要驻守在边境,两人也是很难相见,聚少离多是常态,每一次短暂相聚都因此显得格外珍贵。他记得他们之间的每一个纪念日,哪怕远在天边,也要想办法网购鲜花和蛋糕,笨拙又真诚地制造着浪漫。2020年初,一个消息让他欣喜若狂,妻子怀孕了,他要当爸爸了,这份喜悦让他开始具体地畅想未来,甚至盘算着退伍后,要如何陪伴妻儿。那年春节,他获准回家探亲,短短17天,是他与妻子最后一次相守,谁也没有料到,这次告别,竟是永别。边境的平静,从2020年4月开始被打破,印军越线挑衅,对峙持续了两个月。就在团长祁发宝带人准备前去和印度友好谈判时,对方却突然变卦,集结了约600人,手持棍棒盾牌,悍然发动攻击,赤手空拳的祁发宝张开双臂,成了最显眼的目标。危急关头,陈红军立即带人前去营救,他用身体和盾牌死死护住团长,硬生生顶住了石块与棍棒的袭击。为了让战友们安全撤离,他选择断后,把自己永远地留在了那里。在这场惨烈的肉搏中,陈红军的十根手指被砸断,年仅33岁的他与陈祥榕、肖思远一同壮烈牺牲。他没能等到孩子出生,没能兑现对妻子的承诺,噩耗传来,怀有身孕的肖嵌文悲痛欲绝。有人劝她为自己的将来考虑,但她知道,丈夫那么期待这个孩子,她必须把他生下来。就在陈红军牺牲四个月后,他们的儿子出生了,更巧的是,那天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纪念日。这个新生命,被全家人亲切地称为“小红军”,第二年清明,在兰州烈士陵园,肖嵌文抱着孩子,来到烈士园,颤颤巍巍告诉他,他的父亲是一名英雄。
离婚后干足浴,开辟新天地

离婚后干足浴,开辟新天地

离婚后干足浴,开辟新天地
北京,一男子为了跟妻子尽快离婚,同意把7套房都给女儿,可他再婚生了孩子后,又反悔

北京,一男子为了跟妻子尽快离婚,同意把7套房都给女儿,可他再婚生了孩子后,又反悔

北京,一男子为了跟妻子尽快离婚,同意把7套房都给女儿,可他再婚生了孩子后,又反悔了,跟女儿打了7年的官司,想把7套房要回去,败诉后,男子不甘心,又把女儿告上法庭,每月索要5000赡养费,一个劲哭穷,说他做保安每月挣2000多无法养家糊口。前妻怒了:你凭啥让我女儿出钱,养你的老婆孩子?做梦去吧!结局让男子傻眼。7月22日,BRTVi生活这一刻报道了一起案例,引发了关注,也让人唏嘘不已。一男子有个幸福的家庭。妻子贤惠,女儿可爱,而且有7套房产,那可是在寸土寸金的北京,无论是出售还是出租,都价值不菲,可以说过上了人上人的日子。但真应了那句话,男人有钱就变坏,2018年,男子突然毫无征兆的提出离婚,为了尽快从婚姻里抽身而退,他可以说下了大血本,爽快的答应了,把7套房都留给女儿。虽然房子给了女儿,但毕竟女儿没成年,双方约定,他们对房子有使用权,前妻拥有3套一居室的使用权,而男子拥有3套二居室的使用权。也就是说,离婚后,男子可以把3套两居室出租出去,作为他的生活来源。离婚后的男子很快再婚,然后又生了个孩子,也不知道是他反悔了,还是现任妻子撺掇的,男子突然要求女儿把7套房子归还给他。前妻和女儿当然不同意,男子一气之下,也顾不上父女情分了,竟然把女儿告上法庭,可他打了7年的官司,全部以败诉告终,但他还是不死心。男子眼珠一转,又计上心来,既然要不回房子,那就要赡养费,反正不能便宜了前妻和女儿。于是,男子又另辟蹊径,从赡养费的角度,起诉女儿,要求她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,并哭穷装可怜,说他现在沦落到做保安的地步,每月就挣2000多元,自己都养活不起,别说养家糊口了。前妻替女儿出庭,她听了气不打一处来,在她看来,前夫落魄那是必然的,亏妻百财不入,前夫简直不要脸,3套二居室房子的使用权归他了,他仅靠租金,就可以吃喝不愁。他之所以先要房子后要赡养费,肯定是他妻子在后面怂恿的,他有能力再婚生孩子,就有能力养他们,凭啥让女儿出钱给他养老婆孩子?虽然离婚了,但她并没有在女儿心里种下仇恨父亲的种子,反而告诉女儿,父母分开,是因为志不同道不合,跟孩子无关,以后,她还得孝顺父亲。如果前夫七老八十,没有了自理能力,他跟女儿要赡养费,那是应该的,如果女儿不给,她都不答应,但现在,前夫有工作,有生活来源,他的赡养费要的太早了点,她绝不会同意他的无理要求。一个要,一个不给,调解陷入僵局,看来只能等着法庭宣判了。有人说,这只能说明前妻很精明并且旺家庭,俩人在一起时攒七套房,这是前段婚姻存续期间创造的价值,给到俩人共同的女儿,他拥有三套房屋的使用权,一点儿毛病都没有。第二段婚姻挣不来钱了,说明没有前妻自己支撑不起来,现在咋有脸要7套,至多要他有使用权的三套,即便是这样,法院也不会支持。《民法典》第657条规定: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赠与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不得随意反悔。离婚协议本质上是双方对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事项的“一揽子解决协议”,也相当于合同,如果不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法定撤销情形,法院一般不支持撤销或变更。男子自愿将7套房产赠与女儿并约定使用权归属,该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且已实际履行,使用多年,无证据显示存在胁迫或显失公平,因此赠与条款合法有效。法院通常认为,离婚协议的赠与条款是附属于离婚这一身份关系的特殊约定,优先于普通赠与合同规则,即使没过户,子女仍可依据协议主张权利。《民法典》第1067条规定: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父母主张赡养费需满足“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”的要件。男子虽自称月薪仅2000元,但拥有3套房产的使用权,可出租获利,综合收入来源和财产状况,显然不满足“生活困难”的标准。赡养费的判定需综合考虑父母收入、资产、子女经济能力等因素。即使父母收入较低,但如果有其他财产性收益,如房租,法院通常不支持赡养费诉求。男子离婚时赠与房产的行为系自愿且有长期居住权保障,再婚生育并非法定撤销理由,法院7年间多次判其败诉符合《民法典》第1076条、第464条规定。离婚协议的财产处分条款具有强制力,当事人不可因“后悔”“再婚”等理由随意推翻,否则将导致家庭关系反复陷入讼累。男子主张的“赡养费”实质是为新家庭分摊开支,与《民法典》第1067条“保障基本生活需求”的立法目的不符,法院必然驳回其请求。男子有租金收益、名下房产使用权等财产性收入,不属于“生活困难”;再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支出应由其自身承担,不可转嫁给前段婚姻的子女。
“逼女儿赡养后妈?”北京,一男子与前妻离婚,双方约定将名下的7套房子全部留给女儿

“逼女儿赡养后妈?”北京,一男子与前妻离婚,双方约定将名下的7套房子全部留给女儿

“逼女儿赡养后妈?”北京,一男子与前妻离婚,双方约定将名下的7套房子全部留给女儿,而他们二人各获得3套房子的使用租赁权。与前妻离婚后,男子选择再婚还生了一个儿子,每个月只靠当保安挣的2000块钱维持生活。男子认为自己生活困难,于是向女儿索要房产,在遭到拒绝后,转头将女儿告上法庭,要求对方每个月给自己5000元赡养费。前妻却说:“3套房子的租金养活他足够了,我的女儿没有义务替他养媳妇和儿子。”北京李女士(化名)和丈夫吴某(化名)因为理念不合,在2018年选择了协议离婚。二人结婚多年,共同打拼出了7套房产,其中包括1套三居室,一居室和二居室各三套,一家人一直住在三居室,其余的房产拿出去出租了。因为女儿刚刚毕业走上社会,同时李女士也是担心丈夫吴某再婚生个孩子来和女儿争家产,因此双方离婚时就约定,将全部7套房产都转到女儿名下,夫妻二人则拥有房子的使用权。因为女儿选择和李女士共同生活,李女士退了一步,将3套二居室的使用权交给了吴某,自己则留下了3套一居室的使用权。二人离婚后,吴某在自家小区门口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,虽然工资不高,但靠着每月3套房子的租金,他的生活还是非常惬意的。后来经人介绍,吴某认识了比自己年轻几岁的女子王女士(化名),二人相谈甚欢,很快就走到了一起。虽然李女士和吴某选择了离婚,但双方并没有太大的矛盾,因此吴某和王女士结婚时,李女士还跟女儿一起去参加了婚礼。吴某再婚后,王女士很快就怀孕了,之后还给吴某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。原以为这是一个两边都好的大团圆结局,可谁曾想,吴某居然私下里找到女儿,要女儿把3套二居室的房子产权还给自己。女儿将此事告诉了李女士,李女士得知后当即代替女儿拒绝了吴某,而吴某见索要无果后,竟然直接选择向法院起诉女儿,要求女儿每个月支付自己5000元的赡养费!因为此案较为特殊,法院方面为此特意安排人员了解情况,对双方进行调解。吴某认为,自己靠着2000元的工资没办法正常生活,要自己的女儿赡养自己合情合理。可李女士却认为,吴某这是想让自己的女儿给他养媳妇和儿子,就算吴某个人生活开销大,但三套房子的租金已经足够他个人生活,远远达不到要求女儿赡养的地步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7条规定: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但本案中,吴某虽然名下并无财产,但根据夫妻离婚签署的协议,吴某每个月都有大笔租金收入,能够满足其个人基本生活所需,不符合子女给付赡养费的前提条件。对于此问题,双方在法院调解时闹得不欢而散,吴某表示会继续向法院起诉。对此,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?(信息来源:BRTV生活这一刻——《父女因7套房产打官司近7年索要5千赡养费父亲再将女儿告上法庭》)
人红了什么都出来了,要不然梓渝这个事情也就是普通的感情纠纷,忘了谁说的一句话,娱

人红了什么都出来了,要不然梓渝这个事情也就是普通的感情纠纷,忘了谁说的一句话,娱

人红了什么都出来了,要不然梓渝这个事情也就是普通的感情纠纷,忘了谁说的一句话,娱乐圈只要你红了,只要谈过恋爱搞过一些事情。那些人肯定会来刷存在感,绝对会忍不住,不管是炫耀还是诉苦还是爆黑料。我个人觉得,只要是人...
北京,男子离婚时,将家里的7套房子全都留给了女儿,本以为是为了孩子好,没成想自己

北京,男子离婚时,将家里的7套房子全都留给了女儿,本以为是为了孩子好,没成想自己

北京,男子离婚时,将家里的7套房子全都留给了女儿,本以为是为了孩子好,没成想自己在婚后又生了新娃,自己也沦落到去门口当保安,每月2000多块钱的工资连养家都费劲,他找到女儿想要要回房产,被拒后又改口每月要5000块的赡养费。前妻:房子产权是我女儿的,但一直给他3套房住着,光租金就够养他了!他自己要养媳妇孩子,那是他的事,跟我女儿没关系。男子前几年跟媳妇离了婚,俩人商量来商量去,把家里那7套房子,一股脑全划到闺女名下。他那会儿觉得自己是个顶天立地的爹,把一辈子攒下的家业全砸给女儿,是最体面也最稳妥的决定。可离婚没几年,男子又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新媳妇,俩人看对了眼,没过多久就领了证。新媳妇又给给他生了个新娃娃,怀里抱着皱巴巴的小婴儿,男子心里甜得像揣了块糖。按说添人进口这是喜事儿,可问题紧跟着就来了,新媳妇要养,新娃娃的奶粉尿布也要买,家里的开销像个无底洞。而自己当时离婚时分的那点存款,早就花得七七八八。如今自己年龄摆在这,没技术没体力,想找个体面活儿难如登天,最后托关系才找了个保安的工作。一个月2000多的工资,除去一家三口的基本吃喝,连给孩子买罐奶粉都得精打细算。新媳妇没事就抱怨,人家隔壁老王,退休工资都比你高,咱们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。男子蹲在地上直挠头,开始琢磨起之前的那7套房子了。当初给闺女是觉得为她好,可现在自己过得这么难,亲闺女总不能不管吧?于是他就去找闺女,想让她把房子还回来几套,好歹自己能卖点钱周转周转,等自己条件好了在想办法弥补她。闺女一听就拒绝了,表示当初你们给我的时候就是给我的保障,谁也不能动。而且房子早就过户到她名下了,从法律上来说,那就是她的财产,哪有说给出去又要回来的道理?男子被闺女拒绝后,一想就来气,我当初为了让你生活无忧给了你那么大一笔家产,如今自己难成这样,说不帮就不帮。最后竟然一纸诉状把女儿给起诉了,他换了个说法,房子不给也行,让闺女每月给他5000块钱赡养费,总可以吧。自己现在年龄大了,身体不好,收入又低,生活开销太大,实在扛不住了,做女儿的,总得出份力。这时前妻出面了,他认为男子得寸进尺,虽然当时房子产权都给了闺女没错,但这几年,也一直让他住着其中的3套。这3套房子要是租出去,租金一个月少说也得万八千,养你一个人绰绰有余!如今是你自己选择再结婚,在生小的,那是你自己的选择,养媳妇养孩子,那是你的义务凭啥让我闺女掏钱?她刚毕业找工作,自己压力也大,你想让她替你养一家子,你怎么想的,有你这么当爹的吗?前妻还说,自己早就跟孩子讲过,虽然和孩子爸离婚了,但该尽的赡养义务,以后肯定会尽,只是不是现在这个时候。可这男的像是魔怔了似的,一根筋拧到底,非逼着女儿每月掏5000块赡养费不可。调解员磨破了嘴皮,两边愣是没松半分口,最后双方调解失败,没能达成和解。《民法典》第658条: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男子离婚时将7套房子留给女儿,若房产尚未完成过户登记,从法律层面男子理论上有撤销赠与的可能。但如果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,所有权转移至女儿名下,一般情况下男子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了。《民法典》第1087条: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的,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男子离婚时将全部房产留给女儿,这应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,符合法律规定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。《民法典》第1067条: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老张称自己身体不好,收入较低,生活困难,可前妻指出其居住的3套房屋租金足以维持生计。所以不符合生活困难的情形,闺女完全有理由拒绝他那些没道理的赡养费要求。而且,赡养费给多少,得跟子女的经济实力相匹配。有人说,这男的纯属自己作的,当初把七套房都给闺女,那是多大方。现在再婚生娃了,日子紧巴了就想往回要,哪有这么好的事,自己选的路,跪着也得走完啊!说句不好听的,这男的就是太自私,闺女刚毕业压力多大。他倒好,自己养小的养不起,就想薅大闺女羊毛,前妻说得对,那三套房子租金够他活了,凭啥让闺女替他养一家子!最心疼那闺女,本来房子是爹妈给的保障,结果亲爹反过来告自己要赡养费,太心寒了。还是前妻拎得清!该尽的义务以后肯定尽,但现在不行,不能惯着这男的得寸进尺的毛病。养媳妇养孩子是他自己的事,凭啥转嫁到闺女身上?支持前妻和闺女硬气点!对此,您怎么看呢?信源:BRTVi生活2025-7-22
京东以后的财产争夺战,可能比娃哈哈还要精彩!原配生有嫡长子,西红柿姐据说也有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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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东以后的财产争夺战,可能比娃哈哈还要精彩!原配生有嫡长子,西红柿姐据说也有一儿子一女,奶茶姐是现任正宫,也是筹码最多的,育有两儿一女。好像这些“皇子公主”,大多数都是外国户口#全民夏日派对#不知道到时候,大家是支持嫡长子呢?还是支持🧋姐的俩儿子呢?而且奶茶妹妹有俩儿子呢,到时候也不好分吧。